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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4-03-28 作者: 解决方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工业电气产品的专业分销商,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的销售网络分销签约供应商的工业电气元器件产品,以及进行系统集成产品和成套制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工业电气产品的分销业务和系统集成、成套制造业务,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分销的工业电气产品以输配电产品和工业自动化产品为主,主要销售ABB、施耐德、西门子等国际知名品牌和常熟开关、上海人民电器厂等国内知名厂商的工业电气元器件产品,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断路器、继电器、软起动器、变频器、可编程控制器、传感器等。

  系统集成与成套制造产品主要有石油钻井平台电气控制管理系统配套产品、风力发电电气控制管理系统配套产品、风力发电水冷系统、风力发电机变桨控制管理系统、船用电气系统、电气控制柜、充电桩/站等,能够为下游用户更好的提供方案咨询、系统模块设计、编程组态、系统集成、成套生产、安装调试、系统培训、维护保养等一揽子服务。

  公司定位为行业领先的“工业电气服务商”,致力于为电力、石化、工业、交通、能源和各类基础设施等最终用户提供工业电气产品,涵盖了从制造商到用户的工业电气产品供应链的主要环节。其中,工业电气元器件产品分销业务和系统集成、成套制造业务是公司经营模式中两个重要且相互补充的环节。

  分销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经营环节,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取多品牌、多品种的经营模式,通过线下和线上销售相结合,以标准化方式运作和管理全国性的销售和物流网络,辅之以控制资金风险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以IT系统为支撑的物流管理模式,使分销业务能够有效地运转和扩张,分销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

  系统集成和成套制造业务是公司业务经营的重要环节,通过集成与成套业务,公司向终端客户直接提供其所需要的系统集成和成套制造产品。由于集成与成套业务向客户提供的是基于产品的技术和工程服务,因此在拓宽公司收入来源的同时可以提高公司的利润率。同时,由于系统集成和成套制造业务不是单纯地向客户提供产品,而是通过基于产品的技术服务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因此系统集成和成套制造业务不仅使公司拓宽了客户基础,还使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合作更加密切,使公司的客户基础更加稳固,间接地促进了分销业务的开展。

  公司的盈利一方面来自于分销业务的产品销售溢价和供应商按季度和按年度给予的销售折扣,另一方面来自于从事系统集成和成套业务取得的利润。公司具备的多样化专业服务能力使公司在稳固和拓宽客户基础及销售网络的同时,能够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溢价水平和系统集成、成套制造业务的利润率,全面的专业服务能力还能够使公司为供应商提供更多的服务,从而获得销售折扣率的提升。

  本行业目前处于充分竞争状态,特别是区域竞争激烈,且主要竞争企业间相比均还不具备显著竞争优势。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深化,客户对分销商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多品牌支持能力要求愈来愈高,未来市场将逐步向具有全国性销售网络的多品牌分销商集中,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未来行业竞争力将体现在市场网络与业务规模、产品管理与客户需求管理、仓储管理与物流配送能力、行业增值应用、技术支持服务、客户响应能力等多方面。

  随着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作为工业电气领域综合实力强、市场经营经验丰富、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综合分销商,公司将继续保持并扩大在工业电气分销领域的领先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公司持续贯彻执行“3+1”的经营战略,以“行业覆盖、产品覆盖、区域覆盖,加人力资源”为战略核心,持续提升“分销网、物流网、技术服务网,加互联网”的“3+1”网络和“配电团队、工控团队、中小客户团队,加技术服务”的“3+1”团队两个“3+1”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实现持续盈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41,254,224.33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利润总额372,207,763.29元,同比增长2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068,002.27元,同比增长15.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6,055,449.58元,同比增长15.21%。除了线下业务,公司也大力推广线年,众业达商城(zydmall)6.0升级上线,为后续功能拓展奠定基础。同时,众业达商城通过线O体验店加盟等方式,助力中小客户业务的拓展。2020年,众业达商城实现销售额约51.19亿元(含税),同比增长51.09%。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合并资产负债表内与商品销售相关的预收款项208,513,644.76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嘉兴市锦泰电气有限公司、孙公司海宁众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公司工控网(北京)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众业达科技有限公司、众业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处置后,前述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开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对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及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第四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第五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和《第五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专项核查报告、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预计2021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速派”)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与工控速派签署相关协议。关联董事王宝玉回避了表决过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17,566,208.98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068,002.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56,620.90元,余下可分配利润为195,809,588.08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547,127,278.31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42,936,866.39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04,247,905.40元)。

  在结合公司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合理诉求的基础上,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做出的承诺以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报酬为不超过1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税前年薪为不超过140万元、副董事长税前年薪为不超过100万元;独立董事税前津贴为8万元;其他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涉及到董事吴开贤、吴森杰、杨松、王宝玉、陈钿瑞、林雄武的薪酬,以及独立董事陈名芹、王学琛、李昇平的独立董事津贴,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总经理税前基本薪酬不超过14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税前薪酬为不超过100万元;另外,可根据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绩效奖金。关联董事吴森杰、杨松、王宝玉、陈钿瑞回避了表决过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2020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949.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5、《关于制定〈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备案等事宜,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549,90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224,297.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64,52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459,77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3月22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 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011,224,297.8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64,527.7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459,770.10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1,433,109.61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776,601.68元,投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239,432,907.78元,补充流动资金518,747,698.32元,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本期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期末余额111,935,671.93元。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存款的明细如下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9,095.7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速派”)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与工控速派签署相关协议。关联董事王宝玉回避了表决过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维修;产品设计。(该企业在2020年01月17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20年04月27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工控速派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工控速派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工控速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工控速派于2016年成立,前期投入较大,随着资源对接以及市场推广逐步投入,业务规模逐年提升。截止目前,工控速派尚未实现盈利,公司将根据关联方回款情况采取相应风控措施以控制风险。

  本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接受工控速派为其提供技术服务或为工控速派平台上的发活方提供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服务,工控速派向公司采购所需的产品备件。预计2021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的合作均根据交易双方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将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为行业领先的“工业电气分销服务商”,致力于为电力、石化、工业、交通、能源和各类基础设施等终端用户更好的提供工业电气产品与服务,销售网络遍布国内主要城市,工控速派系一家专注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智能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网络服务平台。公司与工控速派进行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相关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优化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服务主业、延伸主业,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日常经营的需要,对与工控速派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日常经营的需要,对与工控速派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公司与工控速派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3年至2017年曾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亦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报酬为不超过140万元。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容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期限自2021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549,909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224,297.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64,52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459,77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3月22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号)。

  注1: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4月18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99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亿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2020年4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并收回相应的本金及利息。

  1、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1、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中信证券同意众业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过测试,对2020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9,494,508.53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949.45万元,相应将减少2020年度总利润5,949.45万元。

  公司本次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2021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关于制定〈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1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1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6、7、8、10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15:00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会务常设联系人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 “众业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开贤先生、总经理吴森杰先生、独立董事陈名芹先生、首席财务官王宝玉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海娜女士、董事林雄武先生、副总经理陈钿瑞先生和杨松先生及公司新渠道开发部经理黄海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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